本报讯(记者 刘小艳)8月14日上午,市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议有关改革事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严汉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专项小组副组长邱祖满,市中院院长、专项小组副组长康天军,市检察院检察长、专项小组副组长刘惠生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讨论了《延安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延安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
严汉平指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适应法治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发挥好法律顾问专业职能,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要按照非公社会组织党建要求,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严汉平强调,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是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完善的公益诉讼案件及线索移送和协作制度,及时督促纠正违法行为,加大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
严汉平指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是调动基层干警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举措,要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做到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把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到实处。
严汉平强调,市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牢牢把握中省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既完成规定的改革任务,又要结合延安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成果。市委政法委要梳理我市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积极鼓励创新,由点及面推动改革,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
市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