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严亮 记者 王维彬)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二次监测合格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延安21家农民合作社跻身国家级示范社。
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要求的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规定,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开展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第二次监测工作。在各地监测审查和专家复核的基础上,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审定,我市宝塔区高山红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塞金丰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富县富红果业专业合作社、富县高塬果业专业合作社、洛川绿佳源果畜专业合作社、洛川民丰农民专业合作社、洛川县富百苹果专业合作社等21家农民合作社获得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狠抓示范社建设,强化服务指导,创新办社模式,不断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切实增强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463家,带动入社农户13.55万人,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升了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