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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蒿洼二期安置项目选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黄蒿洼片区居民安置选房公示
  各位安置产权人:
  黄蒿洼居民下山安置小区定于2018年9月1日—4日在文化艺术中心进行安置选房,时间:早上9:00—13:00,下午14:00—18:00,安置产权人需提前半小时到达选房现场(南洼山、市百货公司安置产权人选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安置选房次序为黄蒿洼、南洼山、市百货公司,选房公示将通过延安电视台1套、2套、延安日报、电话、短信进行通知,同时在相关街道办、居民社区及村委会张贴公示内容,请各安置产权人注意查看上述公示,按时前往文化艺术中心进行选房,所选房源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的实测面积为准。
  1.本次选房按延政发「2012」51号文件执行,选房时间约为4天。工作人员按户型种类进行通知,同种户型安置产权人登记多套房源者,按顺序号轮次选房,每一轮每一位安置产权人只可选一套房。选房期间请各位安置产权人保持手机畅通。
  2.选房时安置产权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拆迁协议》、拆迁安置信息卡、《装户登记表》。如有资料遗失者,请于2018年8月30日前到安置中心登记报备。
  3.为保证选房秩序,原则上由安置产权人本人参与选房(对于个别行动不便的可由一位亲属陪同)。
  4.因事、因病等原因无法到现场选房的安置产权人可委托他人代办选房事宜,受委托人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选房所需资料和书面委托书(委托书需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加盖公章)。如安置产权人已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持死亡证明及遗产归属证明并加盖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公章,前来办理安置选房相关手续。
  5.因电话号码失效、更换住处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安置产权人,请于本月30日之前到安置中心与安置工作小组联系,否则视为弃权,责任由安置产权人自行承担。
  6.对拒绝参加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其他安置产权人,按照次序依次向前顺延选房。随后将此次分配安置后的剩余房屋对弃权者给予安置,仍然按安置卡顺序号分轮次选房。
  7.安置产权人签署《安置选房确认单》后,9月6日至16日之间到项目3号楼财务处、4号楼物业处缴纳应补款项(包含但不限于面积差额款、大修基金等)。交款方式为刷卡或银行账户转账,不收取现金。
  逾期未付款则视为安置产权人自动放弃本次安置权利,责任由安置产权人自行承担。
  8.经多次告知尚未前来进行装户登记的安置产权人刘国生,请于8月30日前到安置中心办理装户登记手续,逾期未到者,将以选房结束后的剩余房源作为安置装户房源。
  9.安置产权人刘学均,电话信息有误,如若本人在公示期间和选房期间未到,将以剩余房源进行安置。
  10.安置产权人若有其他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911—8078111、8078853。
  (本次选房事宜由黄蒿洼二期安置项目分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