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没有阻力、暗流和险滩的改革,从来就不存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这样一场改革,必须打破部门权力的藩篱,打破利益的固化,拔除一切“软钉子”,方能让改革创新之路行稳致远。
这些“软钉子”包括明令禁止的事,却明禁暗不止;废除的审批事项,却变着花样照“过堂”;表态多、调门高,却行动慢、落实差……“软钉子”危害不浅,是我们优化营商环境道路上的障碍,务必连根拔除。
良好的营商环境,须臾离不开社会诚信和法治的土壤,须臾离不开契约精神的培育和滋养。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对于各类市场主体而言,营商环境就像水和空气,污染源不除便会令其窒息。对此,唯有以改革的手段,敢于下硬茬、敢于亮剑、敢于撼动利益固化背后深层次的利益根系,方能涤荡尘埃,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生机勃发的营商环境。
拔除“软钉子”,需要练就一双慧眼。灰尘不去扫,不会自动清除,自律固然可贵,但他律更不可缺位。“软钉子”之所以危害大,正是在于它的伪装性、欺骗性和迷惑性很强。因而,改革者练就一双慧眼就显得尤为必要。其实,不用讲太多的大道理,只要有一颗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公仆之心,终归见不得阳光的“软钉子”不难被察觉。表演也好,作秀也罢,很容易被打回原形。
拔除“软钉子”,就需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三项机制”,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把身在心不在、在岗不出活的干部调整下来,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受到惩戒。同时,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不断激发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拔除“软钉子”,要重视群众的力量。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一个色彩斑斓令人眩目的大舞台,主唱的正是各市场主体,而台下的观众则是消费者。在创造更加美好的营商环境进程中,主唱和观众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因而,面对诸如侵犯知识产权、强卖强买、恶性竞争、强揽工程、恶意欠薪、非法讨薪、制假售假、偷税漏税、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硬钉子”,要依法严厉打击,除恶务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