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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实施意见
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414万亩
  9月11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扎实推进我省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多措并举,力争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4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59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966万亩。
  《意见》从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全省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严控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要统筹安排土地利用中的新增和存量计划,实行差别化配置,推进有条件地区建设用地减量化。同时,各市、县(区)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在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面,《意见》明确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耕地。同时,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拓展补充耕地的多种途径。
  我省还将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耕地保护支持力度,允许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一定规模在省域或市域范围内流转使用。优先安排经济薄弱地区提供的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对脱贫攻坚的支持作用。
  《意见》还明确了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的相关内容,提出了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产能提升,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同时,今后我省禁止开垦严重沙化土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开垦耕地,禁止违规毁林开垦耕地,禁止将已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纳入土地整治项目。
  据悉,我省将强化责任考核,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