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佳)9月1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水污染防治情况调研组全体人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靖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阚延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书记、副主任白小平出席会议,副市长贾珉亮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和水污染防治情况。
姚靖江指出,这次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各部门、企业全面落实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依法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他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补足生态环境建设短板。对于污染防治中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既要看到问题的严重性、紧迫性,又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通过深入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有效推动解决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延安良好的生态环境。
姚靖江要求,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提升依法监督实效。在执法检查中,一要把握监督原则。严格遵循“依法”二字,坚持把“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作为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原则。二要客观查摆问题。坚持深入基层一线,用事实说话,肯定成绩、督促批评都要有理有据,要用准确详实的案例和数据说明“一法一条例”的实施开展情况。三要体现执法刚性。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查出问题的,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让执法检查形成强大监督压力,进而转化为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的动力,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进程。同时,要加强工作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好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全力以赴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