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江)9月13日,延安中院印发《关于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5个方面20项措施,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和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找准法院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拿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要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需要,全方位提升司法水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久久为功的决心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实施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营商环境刑事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社会环境。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和村霸、地霸、材料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刑事犯罪,保障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妥善处理民行、民刑交叉问题,厘清法律适用边界,建立相应机制,准确把握裁判尺度;认真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平等、全面、依法原则,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侵权成本,充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助推困难企业发展,继续深化“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实施意见》还提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营造守法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兑现胜诉当事人权利;持续加大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力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坚持公正司法为民,打造公正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环境;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拓宽司法服务范围;扎实开展“政治业务大学习”“办案质效大提升”“院长公开大接访”“纪律作风大整顿”四项活动,全方位提升司法水平;深化司法公开,落实“三项机制”,扎实推进机关作风整顿,突出司法便捷服务,以提高司法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为我市营商环境改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