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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者进行问责
延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狠”招
  本报讯(记者 郑鹏 通讯员 赵力)“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和河长办要对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每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9月20日,记者了解到,为了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这场硬仗,延川县亮出“狠”招,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9月20日,延川县组织相关人员对雨污分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污水管网工程,以及文安驿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进行了观摩。观摩结束后记者了解到,根据检测数据,王家河国控断面监测水质4月份消除了劣V类水质,7、8两个月都达到了Ⅳ类水质,1-8月份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86天,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天。
  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落实主体,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和保障,县上将对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污染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情形》和《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问责工作程序》有关规定,实行量化问责,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