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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下足绣花功夫 救助困难群众
  今年以来,延安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原则,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4748户、78785人,人均月补助达到252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4633户、4812人,人均年补助达到6000元,兜底保障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640户、25332人,临时救助53006人次,医疗救助82231人次,下拨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1967.53万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着眼生活质量提高,适时调整救助保障标准
  市民政局在提高低保标准方面,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3015元/人年提高到3470元/人年,超过了扶贫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470元/人月提高到510元/人月。
  在调整取暖标准方面,全市供热采暖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对象由600元/户调整到1200元/户,农村低保对象由200元/户调整到500元/户,城市特困人员由600元/人调整到1200元/人,农村特困人员由200元/人调整到500元/人。
  全面下发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简化申请审批程序,降低救助门槛,缩短审批时限,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由县区民政局下放至乡镇政府及民政办,实行乡镇直接审批,急难群众救助更加便捷高效。
  着眼特困群众关怀,全面提升供养服务水平
  强化机构建设,对“三无”特困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建成投入运营农村敬老院27所,床位3703张,市级福利机构2所,床位410张,建成延川县兜底保障服务中心、冯家坪兜底保障中心,全市1034名农村特困人员、411名城市特困人员实现了集中供养。
  建立特护专区,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实行专区护理。13个县区中心敬老院全部建立失能、半失能特护专区,按1∶3的比例配备了专业全职护理员,聘请了专业医生,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生活照料、娱乐陪护、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疾病诊治、健康护理等,让失能、半失能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完善供养机制,对重症精神障碍特困人员实行集中收养。361名农村特困精神障碍患者经监护人申请,县区民政局核实上报,市民政局考察组进村入户考察,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全部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收养,院内康宁医院精神专科医护人员专职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缓解了特困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减轻了患者的家庭负担,改善了患者生活环境,解决了监护人的现实困难,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着眼全面脱贫攻坚,不断完善救助帮扶措施
  市民政局在实施分类施保工作中,24289名低保家庭中的老人、儿童、重残、重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特殊贫困人员,在享受低保补助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的20%~70%增发了低保金。
  在实施渐退帮扶工作中,6966名2017年脱贫、收入尚不稳定、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按原政策继续给予12~18个月的农村低保,做到“脱贫不脱保”。
  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全市36家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实施帮扶项目41个,帮扶资金达680万元,覆盖187个贫困村,近万名贫困户受益。苏陕社会组织扶贫合作全面推进,签约实施8个项目,资金达289万元,延川、延长、宜川3个贫困县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