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实行‘车让人’好长一段时间了,但有些人总觉得不适应,与行人抢道的现象还很普遍。”孟明辉委员认为,主要原因是有些人“车让人”意识不强,处罚和曝光措施跟不上,舆论宣传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孟明辉建议积极推行文明交通“车让人”行动,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将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将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情况纳入勤务和执法考核,同步加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治理。要加大抓拍设备投入,积极推广不礼让抓拍系统,在重点区域、路口增设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引进人脸自动识别技术,自动抓拍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曝光违法人员部分信息或记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在人流量较大的路口安装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警示装置。
同时,通过设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或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等活动,结合创文活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及时劝阻、纠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