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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延安市委员会关于表彰五届二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承办单位的采纳落实,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不断激发广大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好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延安市委员会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市政协五届第十二次主席会议决定,对《关于整治农村基层干部不驻村现象的建议》等19件提案、市委办等10个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曹捷等10名提案办理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努力取得提案工作新成绩。希望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提案承办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形成合力,不断推进政协提案工作创新发展,为延安追赶超越凝聚智慧和力量。
  附件:1.优秀提案
  2.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3.提案办理先进个人 
  

政协延安市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优秀提案(19 件)
  1号 民盟延安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基层干部不驻村现象的建议》
  3号 杨建民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建议》
  5号 张宝泉委员提出的《关于创建新时代中国红色教育培训的延安品牌的建议》
  10号 民建延安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把延安建成弘扬红色文化的精神高地的建议》
  22号 樊丽委员提出的《关于城区景区WiFi无线网络全覆盖的建议》
  46号 市政协教科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的建议》
  53号 民进延安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建议》
  111号 农工党延安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健康的建议》
  161号 贺利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停车场规划的建议》
  167号 张延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区公交客运服务的建议》
  200号 王建斌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洛川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的建议》
  219 号韩传金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市建立“健康城市+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平台的建议》
  250号 民革延安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
  265号 靳航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建议》
  283号 市工商联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国首个民营企业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议》
  287号 董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金融贷款监管的建议》
  288号 市政协社法委提出的《关于搬移双拥大道东兴路人行道上供电设施的建议》
  299号 张生元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延长县建设中国石油工业文化基地的建议》
  320号 李福林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法院送达难的建议》
  提案承办先进单位(10 个)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民宗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农业局
  市卫计局
  市食药监局
  市文联
  宝塔区政府
  提案办理先进个人(10 名)
  曹 捷 市委办公室干部
  贺 旭 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刘谨瑞 市规划局规划科科员
  韩自茹(女)市交通局规划建设科副科长
  齐进霞(女) 市住建局政秘科科员
  吴江涛 市环保局政秘科副科长
  党 峰 市商务局商服科科长
  尚鹏浩 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科长
  王振武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征缴管理科科长
  冯 睿 市政协提案委综合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