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治国)为了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和庭审指控能力,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扫黑办组织全省各市、分院相关人员现场观摩陕西省院、延安市院挂牌督办的闫宏伟等24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庭审,并就案件审查起诉和庭审指控情况进行工作研讨。
据了解,2019年1月7日起,黄龙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闫宏伟等24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案是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首起重大涉黑案件。黄龙县人民法院依法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检察机关依法指派4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24名被告人及32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来自全省检察系统的近50名刑事检察人员一起观摩了当天的庭审活动,并于当晚召开工作研讨会,就当天的庭审指控情况进行专题研讨。
研讨会上,闫宏伟等24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主办检察官、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武荣就案件办理情况作了具体的介绍。与会的各市、分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庭审观摩,围绕庭审指控、法庭秩序、仪表风范、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