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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了解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
我市开展申报程序培训工作
  本报讯(记者 郑鹏 通讯员 郝扬)4月1日至2日,我市举办了排污许可工作业务培训,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李豫海到会指导,对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申报培训和知识普及。
  据介绍,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先要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然后向核发单位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最后由核发部门审核,并作出核发或不予核发的决定。
  一家企业的相关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告诉记者,通过培训,他深刻认识到《排污许可证》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新版《排污许可证》实现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他们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报,为不断提升我市环境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单,2019年我市需要核发2438家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涉及33个行业大类128个细分行业。介于我市是全国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市,《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业务已由生态环境部门交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