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年
七月至八月延安府、州、县遭蝗灾,免除田赋。(《延安市志》)
同年鄜州同知金文征重建鄜州州学。之后,天顺间、成化五年、十年,嘉靖四十年、四十五年,崇祯十年相继重修。(雍正《陕西通志·卷二十七》)
明太祖洪武七年 1374年
洛川重修县学(宋代元代皆曾修,有遗址)。朱炳任知县,修缮城池,洛川民众为其立祠纪念。(乾隆《洛川县志》)
明太祖洪武八年 1375年
太祖诏许民间办学,倡办社学,延安及所属州县社学纷纷设立。社学生徒接受启蒙教育,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子书》《四书》《孝顺事实》及大诰、律令等课程。(《明代县政研究》)
明太祖洪武九年 1376年
正月太祖命汤和、付友德、蓝玉等率师往延安防边。上谕曰:自古重于边防,边安则中国无事。今延安地控控西北,与胡虏接境,虏人聚散无常,若边防不严,即入为寇。待其入寇而后逐之,则塞上之民必然受害。朕常敕边将严为之备。复恐久而懈怠,为彼所乘。今特命卿等率众以往至边上,常存戒心,虽不见敌,常若临敌,则不致有失矣。(《明史·太祖本纪》)
三月太祖诏谕:山西陕右,地居西北。外有转运艰辛,内有秦晋二府宫殿之役。平定以来,民劳未息。今将山西、陕西二省民间夏秋租税,尽行蠲免,以苏吾民。(《明太祖大集》)
四月元伯颜铁木儿来犯,汤和、傅友德在延安府境内与之战,擒拿伯颜铁木儿,降其众。此一役后,延安境数十年无战事。(嘉庆《延安府志·大事表》)
同年太祖颁发《教民文》:“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训安生理、毋作非为”,令天下实行。(《明代县政研究》)
明太祖洪武十一年 1378年
延安知府俞济民重修府学。府学先建于金朝,元朝曾予维修,其时有遗址和碑记,现已佚。(雍正《陕西通志·卷二十七》)明太祖洪武十二年1379年
置塞门守御千户所,属延安卫三所之一。(《明史卷四十二·地理三·陕西》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
九月明廷“诏陕西卫军事以三分之一守城,三分之二屯田给食,以省转输”。延安“宽衍川地,尽属军屯,峻瘠山岗方为民产”。大规模的屯田自此始。(清《延绥镇志》)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 1381年
颁行里甲制,以一百一十户为里,里成为县以下的乡村自治组织。在县城,将城区街道划分为坊、厢,设坊长、厢长,也有划图分里,置里长者。延安府及所属州县,城中只设坊而未见有厢之记载。(《明代县政研究》)
同年设保安顺宁巡检司。(康熙《延安府志》)
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1382年
诏:府设僧纲司、道纪司,州设僧正司、道正司,县设僧会司、道会司。各司人等主官民信仰之事,设官不给禄。(《明史·卷七十五·职官四》)明太祖洪武十六年1383年
朝廷制定了乡饮酒礼图式,分为府州县三级,而官府乡里又分两种,规范了酒礼的各项议程和内容。延安府及各州县,自此以后,乡里每年举行,所需经费由官府预算拨付。明代前期的里甲制、老人制、乡饮酒礼、里社祭祀等制度逐步形成基层社会教化体系。(《明代县政研究》)
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1384年
令府、州、县皆设医学,负责官民疾病诊治。设官不给禄,医官和医务人员自收自支。并设阴阳学。(《明史·卷七十五·职官四》)
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 1389年
诏令天下州县,选民间耆年有德者,每里一人来朝。既至,令随观朝政,三月遣归,司里中教化。(《明代县政研究》)
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 1393年
令天下府州县设风云雷雨山川、社稷坛,城隍、孔子等庙,有司每岁依期致祭,经费专列。此后,延安府、州、县都建立了有关坛庙并按期致祭。(《明代县政研究》、弘治《延安府志》)
同年延安十二州县有三万六千八百七十户,三十一万五千四百三十六人。(《明史·户口》)明太祖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
太祖命长兴侯耿炳文、延安侯唐胜宗巡视陕西城池,督军屯田,训练土卒。诏令“额外开荒,永不起科”,农民新垦荒地听其自用,永不征税。(康熙《延安府志》)
(摘自曹树蓬、高建菊主编《延安古今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