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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追梦人
不负法袍,不负青春
——记第三届全市法院“十佳青年”贺洁
    ●贺洁在认真办案
  通讯员 刘涵雨
  因为对法院工作的热爱,贺洁总能心平气和地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从容不迫地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每当看到当事人喜悦的面孔、感动的泪眼时,她就会有一种成就感和幸福感。
  参加工作以来,贺洁历任执行局法官助理、研究室副主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工作期间曾获5次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3次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个人,6次中级人民法院先进个人、1次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三等功……凭着强烈的责任心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她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新一代优秀青年的好榜样。
  2007年12月,贺洁考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入法院,她被安排在执行局,从事文书、统计等综合工作,面对陌生而繁复的工作,她抱定只有经风雨、见世面才能壮筋骨、长才干的信念,脚踏实地,努力学习,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完成了从职场新人到独当一面的转变。在全国性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她既写材料,又做统计报表,还要负责全市执行信息网络建设,经常加班至深夜,帮助延安中院在全省率先完成“清积”摸底工作,受到省院领导的表扬。贺洁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干部下乡、进村宣讲活动,珍惜每一次集体学习的机会。她撰写的《论执行异议程序》获最高人民法院首届执行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并受邀参加了中国法学会执行理论研讨会的成立大会,介绍了延安法院执行工作的现状和需求,起到了很好的沟通和交流作用。
  2013年5月,贺洁被任命为延安中院研究室副主任,从事司法调研工作。面对新角色、新任务,她认真学习,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全力服务法院中心工作。她撰写调研报告近百篇,获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讨优秀论文二等奖1次、优秀奖2次,省政法委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1次,三等奖1次,省高院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3次,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其中,《“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机制——嵌入式司法服务助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文被编入全国法院系统干部学习教材。在研究室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延安中院连续四年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获全省法院案例报送先进集体,2015年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12月,贺洁被任命为延安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从事司法审判工作。从审判辅助到审判一线,贺洁既满怀憧憬,又忐忑不安。她憧憬着儿时的梦想终于实现,忐忑着作为一名毫无审判经验的新人如何才能维护法律尊严,不负头顶的国徽和身上的法袍。她经常抱着案卷向同事请教、在网上搜集大量相似案例庭审视频、自己反复斟酌辩论……凭着不服输的精神,贺洁很快完成了从审判“新兵”向“专家”的转变。
  在办案过程中,贺洁发现,书本上的法条只有遇到具体案件才能变得鲜活起来,法律是有生命的,法律人应当敬畏法律,尊重规律,充分发挥民商事裁判维护交易安全、培育契约精神的作用,将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遇到法理与情理交织的案件,贺洁总是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她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促成了三方和解,使受害人及时得到了赔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另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她反复研究案情寻找最佳解决方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庭外和解,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在从事民商事审判一年多时间里,贺洁参与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0余件,主审案件270余件,结案220余件,调撤化解50余件,无一超审限、发改、上访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