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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本报讯(记者 郑鹏)洛川县以“四个到位”提高站位,以“五项制度”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洛川县根据本县特点,靶向施策,精准打击,推出了宣传发动到位、走访摸排到位、平安建设结合到位、处理打击到位“四个到位”,提高了站位,促进了工作。该县编印下发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通村广播定时播发相关知识和政策,利用乡镇集会设立宣传点;安排宣传车在乡镇、村组及县城巡回宣传;并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提高扫黑除恶知晓率。结合“平安走基层”、政法干警“大走访”等活动的开展,深入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暗访,全面搜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县扫黑办分析甄别、分流督办。该县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平安建设结合到位,与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相结合、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与社会面管控相结合,将“十个没有”平安建设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深挖严查、除恶务尽的原则,以“零容忍”的态度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空间。截至6月9日,全县共摸排各类案件线索248条。
  另外,该县以“五项制度”为抓手,夯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履职承诺台账制度。建起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台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引入“三项机制”,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建立协调会商制度。该县扫黑办和政法部门建立了“七快”(快处、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联动工作机制和重大黑恶势力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建立政法部门领导包联乡镇(社区)制度。定期对乡镇(社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排部署情况、工作推进情况、涉黑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挂牌督办;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县。同时,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起了“两级书记约谈制度”,县委多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扫黑除恶案件线索为“零”的三个基层派出所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对7个黑恶案件线索为“零”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另外,还建立了“无黑恶势力问题承诺”机制,全县各级共作出承诺1300余人次;全面落实扫黑除恶案件“三长签字”制度,确保了每一个扫黑除恶案件依法规范;对标督导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对全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