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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2019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加快发展,人才是关键。当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匮乏问题仍很突出,难以适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吸引流动和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东部发达地区要树牢“四个意识”,将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艰苦边远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努力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广泛培养、吸引、用好各方面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