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织密织牢六张保障网,实施四项措施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建立健全七项机制,强化六个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有力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4065户79052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4534户、4716人,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3319户6860人,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特困人员1773户2080人,临时救助55976人次,贫困群众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立了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残、重病贫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对分类施保进行适度调整,让贫困群众的生活有了制度和机制的保障。
在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算中,市民政局根据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对因病个人负担费用、因学个人负担费用、因残个人负担费用、必要的就业成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等特殊刚性支出予以适当扣减,将城乡低保由过去收入型贫困保障转变为收入、支出型贫困统筹保障。
同时,市民政局将93名建档立卡未脱贫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重残、重病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市民政局还建立了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达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全自理)、15%(半护理)、25%(全护理)。特困供养标准随着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实现自然增长。
根据实际需求,市民政局对分类施保进行适度调整,将原来8类人员5个标准,简化为7类人员3个标准,分类施保增发比例统一调整为当月低保金的30%、50%、70%三个档次。截至6月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中35474人享受分类施保政策,其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14周岁以下儿童18606人;单亲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14325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543人,分类施保政策按标准全面落实到位。
让贫困群众尽享民政“福利”
在实际工作中,市民政局改进了临时救助工作,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办),2万元以下救助,实现乡镇(街办)直接审批;在所有乡镇(街办)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预拨10万~50万元资金,为乡镇(街办)急难救助提供可靠保障。
如何让留守老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市民政局为他们提供了贴心服务。该局落实市级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投资237万元,在宝塔区南市街道办慧泽社区、凤凰山街道办北关街社区和桥沟街道办方塔社区试点建设了3个共享餐厅,向4500多名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助餐服务;在延长县创新推出爱心助老员,爱心助老员在监督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爱心助老工作,探望留守老人,为老人购买生活用品、打扫卫生等,着力解决老人实际生活困难。
同时,市民政局积极发挥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该局举办了2019年春节送温暖慈善联合大行动,筹集资金205.25万元,慰问6519户城乡困难群众;举办庆“六一”送爱心联合慈善大行动,筹集资金102.97万元,慰问6945名城乡贫困儿童和14名特困教师;医疗扶贫救助贫困病人457人,减免医疗费38万余元;捐赠帮扶6.2万元,援建19家爱心慈善超市,救助困难群众1700多人次;电商扶贫培训8期400多人次,带动40多名贫困群众在淘宝、微分销等平台开通营销网店;技术扶贫引导民间资金开发张天河村旅游资源;苏陕扶贫签约9个项目,涉及金额304万元、衣物5000套。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和活动,有力地助推了我市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