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工作新闻发布会7月3日举行。据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柴珠峰介绍,今年,北京市将针对见义勇为认定和免责等方面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相关损失,或将由政府进行兜底保障。(7月4日《新京报》)
不仅制定了详细的免责条款,还明确了兜底保障,北京市的这一举措不仅是对见义勇为者的鼓励,也是对社会正义的保护,展现出了担当精神。
见义勇为行为大多发生在分秒必争的危急关头,在那种情形下,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没有思考和迟疑的时间,正所谓“事急从权”,见义勇为者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来不及思考,往往会不拘小节,不顾一切地施救,比如为了救助溺水者,可能来不及脱掉衣服,掏出手机钱包等物品,导致财产受到损失;又如,面对不法行为,见义勇为者可能顾不上自己的安危,导致自己遭受伤害,也可能因为急于施救而导致一些公共设施遭受到损坏,这都是正常现象。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第三方兜底保障,很可能让见义勇为者遭遇流血又流泪的结果,这显然不利于社会正义的弘扬和传统美德的继承。
北京市在修订见义勇为免责法规时,植入了政府兜底保障的条款,这意味着今后见义勇为者在实施见义勇为过程中,对其导致的财产损失和正当防卫造成身体损伤等,都无需承担责任和赔偿,一切由政府进行兜底解决。这就相当于给见义勇为者购买了一份保险。这样的规定,不仅是对见义勇为者的顾虑和负担的减轻,也是对社会正义的支持和鼓励,可以让见义勇为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当他人生命遭遇危险时,能够毫无顾忌地挺身而出,尽己所能大胆放手施救,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施救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力量,为被救者赢取脱险或者生还的可能。这种制度设计,不仅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和支援,也可以理解为是对被救者的人性化关爱。
见义勇为是一种美德,而这种美德与拾金不昧等行为有所不同,不仅关系到他人生命安全,施救者本人往往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更加完善的保护和保障。此前,一些地方也纷纷采取措施,加强对见义勇为者的支持和鼓励,比如设置专项奖励基金,开展对见义勇为者的救助等,这些都是积极的举措。但有些措施并未考虑到见义勇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只限于事后的补偿,没有顾及事前的设计和事中的细节化处理,造成一些见义勇为者不仅要自己承担损失,还可能惹上麻烦,不利于社会正义的释放。北京市的这一举措考虑到了见义勇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意外,从法律制度层面积极进行破解和兜底,这是一种超前的思维和积极的举措,值得肯定和推广。
(来源:青岛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