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鹏)7月2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作为全国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市和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的8个试点之一,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改革过渡期的衔接和磨合路径。截至目前,已完成发证登记1405家,核发率达到95.4%,位居全省第一。
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管的重要依据。我市自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全市排污许可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实行许可证申请、核发、证后管理和行业清理整顿各环节的信息共享,并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为搞好核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印发了《关于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知》。邀请相关专家对拟发证的排污单位负责人及排污许可核发人员、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排污单位依证排污、依法排污的责任意识,指导解决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的问题。各县区相继召开排污许可证业务培训会25场。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多次筛查确定我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总基数的企业和单位共1939家。按照全市“核发一个、清理一个、规范一个、达标一个”的要求,由县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企业指导填报许可证申请资料,充分利用第三方技术审核单位的技术优势,集中填报,解决反复多次审核的问题。
据了解,我市下一步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个专项行动、环保督察巡查、双随机抽查检查等工作,全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开展核发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加强证后管理,加快落实排污单位“一证式”管理制度,做到“应发尽发、应管尽管”,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