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鹏)8月27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举办的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正式开班。培训面向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将课堂教学和现场授课相结合,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污染政策法规,城镇污水处理技术、主要工艺原理和运行维护,污水处理厂(站)水质检测化验规范,污水处理行业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等。
据介绍,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提高污水行业监管和从业人员业务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认清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增强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的主动性、自觉性,为我市河流水质达标提升作出应有贡献。
据悉,本次培训是我市首次举办大规模的污水处理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也是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今年,市城管执法局在污水处理行业监管方面,制订了《延安市城镇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延安市市级城市污水处理服务费核算管理规定》《延安市市级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行业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水平;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掌握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状况,摸清了家底,提出工作推进建议;进行了污水集中收集率试统计工作,通过污水处理率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两个指标综合评判污水处理水平和污水处理设施承载服务状况;以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水厂(站)运行管理,助力河流水质达标提升;成立了工作专班,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加大污水处理工作督察和通报频次,吃准问题,跟踪督办,主动服务。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市级污水处理厂2座,处理规模9.5万吨/日,县级污水处理厂13座,处理规模9.8万吨/日,乡镇(社区)污水处理站79座,处理规模3.03万吨/日。1—7月份全市处理污水3422.41万吨,其中市区处理污水1808.05万吨,污水处理率98.7%;县城处理污水1312.36万吨,污水处理率88.5%;乡镇处理污水302万吨,污水处理率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