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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本报讯 9月6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曹远勃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16年7月,党中央发布实施《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时隔三年,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对《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等,不断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充分体现出更严更细更全的鲜明特点,充分表明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密。在全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后,曹远勃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努力学好用好《条例》,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党的工作机关都要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责任,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市委巡察办要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第六轮巡察的重点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不断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