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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市中院和一名干警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表彰奖励
  本报讯(通讯员 刘涵雨)笔者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获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会上被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李强被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以老区精神引领执行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5984件,向当事人兑付执行款共计102.22亿元,分别是2012年至2015年4年总和的4.6倍和6倍。延安中院连续三年被省法院和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延安市法院队伍满意度由2015年的82.48%提升到94.59%,延川县法院原执行局长刘改幸在执行路上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法官、中央电视台年度法治人物致敬英雄。
  李强是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在他办理的两千余执行案件、数亿元执结标的中,无违法违纪、无群众举报投诉、缠诉案件。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办案标兵”“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市中院评为“办案标兵”,制作的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曾参与评选全国“最强执行干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