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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防控效率需要人人自觉遵法守法
本报评论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行到目前阶段,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按照中央抗击疫情“全国一盘棋”的要求,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举措,调集投入了数量巨大的人员、技术、物资等社会资源,防控规模已达到社会全覆盖。提高防控效率,需要人人自觉遵法守法,依法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让疫情防控阻击战成为夯实治理能力的“演兵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依法防控,必须突出守法意识,严格依法依规约束言行。在疫情防控中,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而发布的公(通)告、命令等,是一个行政区域内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性规定。违反政府公(通)告、命令的规定,就是涉嫌违法的行为,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觉按照市上的疫情防控规定、命令要求来约束言行,做好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带有可能诱发恐慌的非政府渠道发布的信息,积极传播正能量;不组织不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等,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切实降低传播扩散风险;来延或返延人员要主动申报行踪,自觉遵守隔离措施规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输入风险;开(复)工企业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做好人员测温检查记录、场所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杜绝私自开(复)工;各市场经营主体要积极履行防控责任,做到不制假售假、不哄抬价格,积极为疫情防控和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做好供应保障。
  总之,依法防控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依法防控的意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为争取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