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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向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亮剑”
  本报讯 近日,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防范利益冲突,遏制消极腐败,促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违反规定将本人的职称、职业资格提供给非本人所在单位或企业使用并获取报酬的行为;或虽未获得报酬,但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将本人的职称、职业资格挂靠在非本人所在单位或企业的行为。
  专项治理要求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仍将职称或职业资格挂靠的公职人员,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停止挂靠行为,主动纠正错误,并向所在单位作出不再挂靠的承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借助信访举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第三方技术支持等方式,对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问题进行全面复核,对未主动停止挂靠行为纠正错误的公职人员从严从实分类处理,对2020年4月30日后仍存在违规“挂证取酬”问题的公职人员从快从重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严肃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