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班姣)7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主持召开《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委常委、宝塔区委书记刘景堂,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晓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阚延军、裴小元、彭安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天军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汇报,围绕《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进行了深入讨论,参会人员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在充分听取大家发言后,姚靖江指出,物业管理是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社会关注度高,法律涉及面广,制定好《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是市委的部署要求,是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人民的热切期待。他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立法小组要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积极稳妥推进此项立法。要对标《民法典》等位法、对标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理清点与面、大与小、公与私、详与略的关系,确保条例能够体现特色、务实管用。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梳理与会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持续做好条例修改完善工作,使立法过程成为听取民声、汇聚民意、维护民利的过程。
市直相关部门、宝塔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市物业协会以及部分专家、学者、律师、居民代表等20余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