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惠兴文 李晓娟
工作10多年来,不论在任何岗位,做任何工作,他都一步一个脚印,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平易近人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就是志丹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员赵秀东。他多次荣获省市表彰奖励,2015年3月份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2014年撰写的《关于如何构建司法公正保障机制的调研》报告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调研报告并荣获全省法院调研报告优秀奖;2015年撰写的《关于如何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调研》荣获全省法院调研报告优秀奖;2019年撰写的白某某与贺某、崔某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
赵秀东常说,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必须要做到有理、有心、有情。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特别注重裁判说理,他认为裁判说理必须讲法、讲理,要让当事人看明白、能信服。无论当事人刁钻或老实,他都耐心接待、不卑不亢,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他从不因私事推迟开庭,就算因公推迟开庭也提前向当事人通知,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诉累。无论何种案件、无论文书长短,他都认真校对,避免出错,他说裁判文书就是法官的脸面,法院的裁判文书体现的是法律公正和司法的权威,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
在审判工作中,赵秀东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落实到每一起具体案件中,他从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一直以来积极发扬“马锡五审判精神”实质,努力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用群众认可的方式调查、用群众明白的语言释法、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实现案件和谐。
2017年,他受理了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张某和被告杨某系邻居,双方均在县城租房居住打工谋生,被告在教育自己儿子时抛扔拖把杆碰伤了原告眼睛,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0余万元。但原告系年过六旬的老人且有先天性青光眼、白内障,被告系打零工供孩子上学的中年妇女,双方情况都比较困难。因为赔偿数额和伤残原因导致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对抗激烈。
在审理期间,被告起先躲避、干扰诉讼,原告亦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案件,施加压力。为公平公正地化解双方矛盾,赵秀东引导当事人进行了伤残和因果关系参与度鉴定,鉴定显示原告伤残为8级、参与度30%,站在事实和公正的角度他先后进行了5次调解,最后在他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原告放弃大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同意支付医疗费2万元并另外支付4万元补偿,双方调解结案且在调解当日一次性履行。
2018年5月,他办理一起高某某等5人起诉某食品厂福利待遇纠纷案件,因为原告均系新中国成立前出生的老人,现向原单位索要报酬,被告食品厂改制后也名存实亡,没有工人、没有生产经营,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照看着几个门面房出租收益。看到案件后,他了解到原告大多行动不便,但因经济困难均未聘请诉讼代理人,于是,他与书记员一起主动到几个原告家中了解情况,并与被告食品厂的负责人和代理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在了解案件事实后,他及时组织开庭并作出判决,前后不到两个月就结了案,被告在判决生效的第二天就兑现了原告的福利待遇费用。
2019年分管速裁工作以来,他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类案集中”的理念,搞调研、定制度,让大量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分流一批,速裁快速处理一批,类案集中审理一批,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办理速度。为了加快送达进度和精准度,他简化了速裁送达方式,制定了电子送达模板,民事案件大量采用电子送达+邮寄送达,提高送达效率。同时,他负责起草制定了速裁案件办理规程,探索试行“1+4”速裁模式,即厘清案件繁简分流,简化诉讼材料,简化庭审过程,简化裁判文书,简化卷宗装订,减轻了法官负担,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工作效率。
作为专业法官会议的召集人,他利用专业法官会议平台进行维持案件经验分享和发改案件剖析整改,规范了专业法官会议议程、明确召开时限、扩大讨论内容,对于常见的建设施工类、婚姻家庭类、交通事故侵权类、民间借贷类以及劳动争议类案件,在法官专业会议进行集中讨论,形成合理意见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供全体法官遵守,实现了类案同判,提升了裁判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