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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
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
  本报讯(通讯员 朱院生 记者 郑鹏)为全面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决定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中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将充分利用“12369”“110”举报热线等渠道,全面收集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等措施,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专项行动将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对象、重点行为的整治,通过认真摸排、重点监管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以专案经营的形式,实施精准打击,严惩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坚决遏制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将围绕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原油开采、加工炼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机动车保养维修等重点行业企业,广泛收集、深挖环境违法案件线索,集中查办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并予以曝光。
  专项行动将重点对外地危险废物非法转入、堆放、倾倒、处置提供便利条件的;曾因实施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又实施此类行为的;在违法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直接倾倒、排放、处置的;实施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者、主要获利者;窝藏包庇污染环境犯罪分子,掩饰、隐瞒污染环境犯罪所得、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人员。
  专项行动将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行动中,公安部门将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作配合,把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纳入“昆仑2020”专项行动打击重点,组织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开展破案攻坚。检察机关将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据了解,专项行动中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者疑难复杂的涉嫌犯罪案件,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将及时会商、形成合力。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将对重大疑难复杂涉嫌犯罪案件开展联合督办,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确保严格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