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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上线
12月20日前,商家要完成信息上传义务,否则禁止生产销售
  本报讯(记者 李欢 吕辰雪)12月1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的“陕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陕西省日前上线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进行追溯管理。我市已对市区涉及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的商家负责人和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培训。
  据介绍,陕西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涵盖进口冷链食品所涉及的生产、存储、经营、销售等各环节,同时覆盖监管人员、各环节接触人员、终端购买者。
  按照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追溯系统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并使用系统赋予的电子追溯码。
  此外,进口冷链食品在我市将实行实名销售制。在12月20日前,我市所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的商家,都要完成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上传义务。未上传相关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电子追溯码;消费者不能扫码登记时,销售者要对其进行实名登记并上传至追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