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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院执行维权益
  本报讯(通讯员 武文晓)近日,洛川法院依法采取查封企业设备的措施,妥善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保障了第三人的利益。
  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0万元及利息。该案在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薛某先后给付申请执行人马某5万元后,因其管理的废品收购公司经营不善,年年亏损导致资金链断裂,与此同时,又因其他债务被他人折抵经营权4年,一度致使申请执行人马某的合法权益持续受损。
  为了确保该中小微企业正常经营,不让第三人合法权益受损,顺利实现申请执行人马某胜诉权益,执行局经多次调查取证后,针对被执行人薛某现有收购废品设备的固定资产,采取“放水养鱼”的模式,于当天下午由杨剑局长带队前往该废品收购公司,依法对其设备拍照留证后予以查封,作出不得变卖、转让并由第三人继续折抵经营的裁定。
  该执行措施的有效实施,既防止被执行人变卖设备逃避债务行为的产生,又为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了保障,同时维护了中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保证了第三人债权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