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小琴 记者 郑鹏)3月,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份,为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575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进行了质量核查帮扶。
据介绍,本次涉及排污单位数量较多,核查采取现场核查和非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核查帮扶,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单位管理类别有异议的进行重新判定,让基层监管人员和排污单位对排污许可制认识加深、更加重视。帮扶中共形成问题清单排污单位163家,对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指出问题并指导及时整改落实。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筑牢了坚实法治保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提供了法律手段,对于排污许可管理和整个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意义重大。
经过本次质量核查帮扶,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发现我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主要存在填报质量不高、审核把关不严、帮扶指导不准、要求执行不实等问题。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今后生态环境部门将夯实三方责任,采取多级审核把关制度、提升监管工作人员能力、加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等方面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