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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与延安大学签约深化院校合作
  本报讯 为推动实现区域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良性互动,提升司法实务和法学教学能力和水平,6月24日上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延安大学举行双向交流合作签约仪式暨第一期案例研讨会。延安大学校长高子伟,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天军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根据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等方面交流合作,建立法学实践与理论研究双基地,提升法官理论素养,拓展学生法治思维,强化法学案例教学水平。探索实施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中选拔聘用实习法官助理,为学生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提供平台。充分利用延安红色司法资源,围绕弘扬延安精神和边区司法优良传统,开展多角度课题研究及成果发掘,为推进革命老区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康天军表示,开展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交流合作是促进双方长远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对提升人民法院司法业务水平,助力高校法学教学实践、推进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有重要推动作用。就抓好本次合作机制落实,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将院校合作融入服务保障我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为延安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二是拓宽工作思路,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促进法律人才培养,合力塑造一批院校合作的靓丽品牌。三是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共建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实践基地协议》和本次签约机制内容,推动合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力求合作取得实效。
  随后,延安中院青年法官干警学习实践团与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共同举行了第一期案例研讨会。延安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青年法官干警学习实践团部分成员、延安大学师生代表共计140余人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