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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三个规定”电话彩铃上线

  本报讯(通讯员 刘涵雨)“您好,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温馨提示:请勿违规干预和过问案件,请勿请托说情、打探案情、插手案件办理,请勿私下约见办案人员,否则我们将如实记录报告,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瞒报、不报、漏报……”近日,延安中院“三个规定”电话彩铃正式上线。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延安中院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六大内容之一,对内加强宣传教育,对“三个规定”要点进行解读,通报、剖析典型案例等。对外通过“两微一端”、专属彩铃和短视频等媒介广泛宣传“三个规定”内容,提升群众知晓度。通过宣传教育,强化法纪意识,广泛争取社会支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内、外部环境,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据了解,“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简称,“三个规定”是为了预防和打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人员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