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活动第四站在延安市区举行。
8时18分,延河东路入口,延河广场旁,8号火炬手,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巧芳,昂首阔步,精神抖擞,高举熊熊燃烧的全运火炬健步奔跑。
王巧芳是来自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优秀政法干警。她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廉洁的工作作风,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的庄严风采。从事司法工作34年来,她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还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陕西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王巧芳说:“能够成为十四运火炬手,我感到无比荣幸和自豪。代表延安法院队伍传递火炬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手中火炬沉甸甸的分量,因为我们不仅是在传递火炬,更是在传递梦想、传递承诺。作为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的法官,我们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实现延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