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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在为民服务中绽放芳华
——记全市法院系统“圣地忠诚卫士”、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丽梅
张丽梅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惠兴文 赵秀东
  “既然做了法官,就要对得起这份神圣的职业。既然当事人相信法院,将案件诉至法院,那么我们就要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守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张丽梅经常说的一句话。
  自从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张丽梅始终以“敬畏法律、司法为民”为准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先后从事立案登记、信访、案件速裁、“苹果巡回法庭”等工作。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显现了一名党员法官为民服务的决心。
  十年来,她始终坚守岗位,坚持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的原则,热情、耐心的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从不因个人原因耽误工作。她对同事友善、诚实,对待工作认真、踏实,始终一丝不苟,不断在审判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不管是审理案件还是做其他司法辅助工作,她始终用自己朴实、无私的言行,去默默地诠释“法官”这一神圣的字眼。
  她多次带病工作,始终坚持将案件快速、高效的办结。有一次,由于安排的工作比较多,她去开庭时走得急,在楼梯上将脚扭伤了,当时疼得眼泪花在眼眶里直打转,但她还是扶着楼梯单脚跳到审判庭坚持将庭开完。开完庭后,同事将她送去医院,由于扭伤比较严重,医生嘱咐至少要卧床休息一个月。但是她的工作都排得满满当当,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度,她休息了两天就单脚跳着投入了紧张的工作状态。由于没有得到充分的修养,导致她的脚迟迟没有痊愈,就这样,将近半年的时间,她都是单脚跳着工作。
  近3年来,张丽梅累计办案700余件,在完成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承担了大量的论文撰写和宣传调研工作,积极完成院内及上级法院安排的调研任务。
  在工作实践中,张丽梅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参加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研。她在立案庭负责立案登记工作时,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关于立案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为诉前调解工作提供了处理方向;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经过调研分析,形成了《基层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现状与发展路径分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群众关心的借贷、担保等矛盾纠纷,形成了《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调研报告》。注重案件审理,更加注重总结归纳审判经验。在审判工作中,针对小额诉讼,她撰写了《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若干思考》;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若干思考》的学术论文;结合刑事审判工作,撰写了学术论文《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完善研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难点与保护思路探析》;形成的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成为院内一些司法为民举措制定的重要理论依据和参考。
  作为速裁中心负责人,张丽梅不仅及时高效完成办案任务,而且积极起草了《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的操作办法》《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实施特邀调解的规定》《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让速裁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极大地提高了案件流转速度,加快了案件办理进度,让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能够尽快解决和兑现。
  近3年来,她利用工作之余,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报告6篇、新闻稿件11篇,并抽调业余时间,定期主动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开展法制讲座,将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分享给广大人民群众,让更多的人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在基层法院,来诉当事人的法律知识相对缺乏,在给当事人解释问题的时候,不仅需要法官具有过硬的法律知识,还需要耐心、细心、热心,这样不仅能便于当事人理解,还能够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减少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为此,在案件的具体办理过程中,她始终耐心地对当事人释法析理,力争案件圆满解决,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20年审结的民事案件无一改判、超审案件。
  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县域主导苹果产业和油气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司法审判、基层组织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强诉源治理,志丹法院2020年成立了“苹果巡回法庭”和“能源巡回法庭”。张丽梅负责“苹果巡回法庭”案件等相关工作。“苹果巡回法庭”成立不久,她承办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刚开始,果农与保险公司的意见分歧非常大。由于苹果保险在志丹县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成熟,所以在这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有效证据。接到案件后,在庭前、开庭时、庭后,办案法官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进行调解,但依旧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为了使案件事实更加清楚以及能够有一个当事人都信服的裁判结果,张丽梅积极到果农所在的村里,挨家挨户地去调查了解情况。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她规划了调解方案,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终于,在她耐心的释法析理之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了赔偿款项,双方当事人均心服口服,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