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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深厚支撑作用
谷少杰 张艳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文化建设上,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提升。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的必然结果。意识形态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领域,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意识形态总是“润物细无声”地融入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发展之中,它是“思想源”“导航灯”“粘合剂”“助推器”。不言而喻,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强大的观念性社会力量,在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着深厚支撑作用。
  一、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指导功能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思想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根基。坚持以什么思想理论为指导,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首要问题。一个国家和社会的任何建设都并非是一种纯粹的社会行为,而是与其国家性质联系在一起的,必定以一定的政治理论作为指导。意识形态的作用就在于以宏观概括的方式,定性地把握社会现象的基本规律,为社会实践提供一种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我党基于我国国情并立足时代前沿、坚持与时俱进的先进理论,体现着我国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目标,也必然内在规定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容、方式和目标。毋庸讳言,有关治理现代化的相关研究与实践探索,西方起步早、成果多,我们在推进自己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中也会借鉴其有益经验做法。但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提升,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大地,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为指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唯有如此,才能顺利推进,并取得最终的成功。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跟在他人后面亦步亦趋而实现自身振兴。建国七十多年以来我们所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充分证明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而近年来西方国家不断出现的社会乱象和治理危机,也证明了一直被他们推崇的治理模式的失效。所以,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不是治理西方化、资本主义化,而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下的创新探索,也是对西方治理模式的超越。
  二、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方向引领功能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导航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提供明确的方向目标。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必须坚守社会主义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在方向问题上,我们头脑必须十分清醒。”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明确规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追求与基本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坚定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指引人民推动社会进步、创造美好生活的科学理论,人民性是其本质属性和根本政治立场。所以,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于国家治理建设的理论指引,不仅符合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要求,同时内在地规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与目的,即“坚持人民至上”,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换言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仅是我国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更是国家治理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再者,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也必然要求我们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党要使人民胜利,就要当工具,自觉地当工具。”邓小平坚定认为:“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也就说,与西方政党仅仅为其所属选民负责的态度不同,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充当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工具”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奉行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党要自觉做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工具”,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价值追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人民的一项重大事业,其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就是提升“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能力。在新时代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把努力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只有紧紧把握住“人民至上”的发展方向和根本目的,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才会获得永续不竭动力。
  三、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凝聚功能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粘合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提供牢固的思想共识。意识形态是一种现实的力量,自其产生起,就具备一种强烈的整合力,即通过协调不同社会主体的思想价值观和社会利益关系,把他们整合和凝聚为一个有机的社会整体。这种功能源于意识形态的内在本质属性。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社会的一种价值观念体系,居于其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则构成一定意识形态鲜明的标志,能为生活其中的民众提供生活评价标准,指出社会活动的价值目标,为社会有秩序运行提供基本价值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稳定器,构建一套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接受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核心价值观,就能将社会中不同的思想观念和利益关系凝聚起来,形成一定共识,实现社会有序发展,可以大大降低国家治理成本,有效提高国家治理效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序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思想碎片化是当代社会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其背后隐藏的是价值观的分化。价值观多元化乃至价值观冲突是现代社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当代中国处于改革开放攻坚期,社会发展处于转型加速期,思想文化领域多元、多样、多变日趋明显,各种社会思潮此起彼伏,不同价值观念相互影响冲击,无形中给国家治理现代化带来新的挑战。这就迫切需要有一个带有根本性、普遍性意义的价值标准,把不同阶层的不同人群凝聚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倡导较好地满足了人民大众对物质与文化进步的内心期待和利益需求,体现了人对自己本质的全面占有这一人的根本。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的精神内核和价值理念,回应并满足了民众普遍的价值诉求和精神期待,为我国的国家治理、社会生活、个人行为提供了“最大公约数”,极大地统一了人们思想,有效凝聚了社会共识。
  四、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精神激励功能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助推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高昂的精神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对处于加速转型期的中国来说,更需要精神的支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精神的鼓舞。国家意识形态是“国家信仰”“国家理性”的集中体现与本质规定,是一个国家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内核,能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在做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顶层设计的同时,快速、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国家事务,也事关国家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征程离不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指导,其所具有的内在精神激励也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建设的热情与积极性,从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充足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这种精神动力的实现就来自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的尊重。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性力量,历史的一切活动都是人民的活动,一切都要依靠人民。“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秉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力、政治创造力,始终坚守“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的执政方略,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征程中书写新的历史篇章。
  (作者单位:谷少杰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副教授,张艳为延安革命纪念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