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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专栏
  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报讯(通讯员 惠兴文)4月26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组织法官干警走上街头,在宝塔区凤凰广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和宣传品等形式,向群众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内容、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及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等,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树立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意识,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为创建法治延安、平安延安作出积极贡献。此次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品数百份,接受宣传、主动咨询的现场群众约280余人。活动安排有序、形式多样、气氛热烈,有效推进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人心,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副主任、刑二庭副庭长袁洋表示,延安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提升广大群众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夯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群众基础和法治基础,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
  本报讯(通讯员 冯瑞 记者 贾志敏)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会。
  学习会从《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六大亮点、重点条款四个方面系统化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刻理解条文内涵,提升全体干部运用法律的武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该局要求全体干部要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提升运用法律武器预防、打击黑恶犯罪的工作能力,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奠定基础。同时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这一主题,结合当前工作,统筹推进,持续宣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和推进举措,夯实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的群众基础、法律基础。还要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文件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掌上宝塔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为宝塔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会精神,该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商砼、砖瓦、煤炭开采等重点行业企业,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向企业深入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让企业了解到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共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作出贡献。
   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
  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近日,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联合枣园街道办、枣园派出所摆放展板、发放资料,向周边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总则、预防和治理等相关内容,讲解党中央关于该法从起草到通过及实施的相关背景,让群众了解到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共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作出贡献。
  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主任党婕睿表示,本次宣传活动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加强了干部职工以及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有利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环境。今后,旧址将持续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平安延安建设,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