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信访工作条例》手册 本报讯(记者 孙艳艳 王秀)5月18日,市信联办、市信访局、宝塔区信联办、区信访局在凤凰广场联合开展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信访工作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掌握《条例》,更好地运用《条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宣传活动中,信访工作人员在现场设置专栏展板,通过专人讲解的方式向群众介绍新、旧《信访工作条例》的区别,并为群众提供了现场信访咨询,增强群众维权意识。随后,工作人员通过发放《信访工作条例》手册、宣传彩页、纪念袋等方式向过往市民积极宣传。
据了解,新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具有层次高、覆盖广、党领导、便群众等特点。《条例》专门增加了“信息网络”这一项,并规定接受信访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和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这样一方面便于群众提出信访、了解信访、完成信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党和政府及时、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与群众更加贴近、与民心更加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