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
用高质量办案保护红色资源
  本报讯(记者 孙艳艳 殷宇峰)7月5日,记者在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市检察机关在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共立案9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02件,行政起诉案件3件,所办理的2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推动3处革命史迹列入文物保护名录,督促65处红色革命文物进行修缮保护,建成了陕甘宁边区检察史陈列室。
  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师蒙介绍,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从红色资源保护大局出发,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督促依法履职的同时,形成保护红色资源广泛共识。同时,重视和发挥制度优势,推动延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参与了《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将检察机关保护革命文物纳入方案。
  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孕育了伟大的延安精神,涌现出刘志丹、谢子长等英雄人物,留下了珍贵的革命旧址和红色记忆。师蒙说,针对延安红色资源丰富但地域差别较大且分布不均匀的现状,市检察院采取一体化办案、分层推进、分片指导的方式,在全市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各县(市、区)院以地域内革命文物为依托,坚持“一院一主题”,以高质量办案凸显保护成效。
  记者了解到,自陕西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来,延安市县两级院通过一体同部署、一体定名录、一体共推进、一体督案件,寻访革命旧址297处,参与寻访人次892人次,撰写寻访体悟151篇,在媒体发表稿件70篇,6篇征文获省级以上奖励。
  市检察院还在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摸索出了“延安办法”“延安样板”,该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深耕红色资源领域,凝聚各方力量形成红色资源保护矩阵,以更好的工作实效回应社会关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