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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份《督促监护令》, 让缺失的“爱”归位
  本报讯(通讯员 成婷婷)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共青团洛川县委、洛川县妇联等部门,向4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为未成年人家庭监管保驾护航,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连发4份《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共青团洛川县委、洛川县妇联等部门未成年人工作专门人员参加,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通过督促监护和劝诫,几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深刻意识到自己监护职责缺位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会按照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及指导措施,加强对孩子的日常关注和监管,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学校的普法、帮教工作,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条防线,也是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位老师。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改善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努力让缺失的亲情回归,为孩子们真正搭建起坚固、温暖的保护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