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15岁,在延安四中读初二。班里大部分都是城市学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农村孩子,其中就包括我。而这里面最寒酸、最拮据、最自卑的大概就是我。
我有一个精神恍惚的母亲,两个尚读小学的妹妹,还有瘫痪在床多年的奶奶,我是吃死老子的半大小子。这么重的负担,家中只有父亲一人劳动。作为长子的我完全不该再上学,卖个瓜果桃李,或者帮父亲种地,或者学个手艺贴补家用才是一个农家子弟这时候的正确道路。但是当过兵的父亲坚决不许。因为我成绩尚好,我是家里的希望,如果我能考出去,就能救一家人于苦难。父亲对我寄予厚望。
这样的家庭,可想而知。在同学们连白面馒头都吃不下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是饥饿的状态,几乎每天都在上不上学中纠结。那一天是我人生中最有转折意义的一天。父亲随战友去延长贩葱,叮嘱我中午回家给一家人做饭,放学后空着肚子的我小跑着回家。才到家门口,就听见屋里有收音机的声音。原来是姑姑来了,她还带来一个收音机。我吃着姑姑递过来的面包趴在收音机前。“他撩开两条瘦长的腿,扑踏扑踏地踩着泥水走着。这也许就是那几个黑面馍的主人?看他那一身可怜的穿戴,想必也只能吃这种伙食。瞧吧,他那身衣服尽管式样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那种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的感觉。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缀补着一块蓝布补丁。裤子显然是前两年缝的,人长布缩,现在已经短窄得吊在了半腿把上,幸亏袜腰高,否则就要露肉了。”
我的眼泪汹涌而下,这难道说的不是我吗?姑姑过来搂着我的头,什么也没说,默默地摩挲着我的背。
第二天开始,我决定不再带我那羞于拿出手的玉米馍上学,不管父亲在不在家,中午放学跑回家给一家人做午饭,最重要的是准时收听广播里的《平凡的世界》。
我家距离学校大约有5公里路,11:50放学,小跑回家正好12:30,我可以一边收听广播,一边做饭。从这天开始,每天中午,都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半大小子赤脚奔跑在马路上。是的,我是赤脚,母亲时好时坏的状况没法给我做太多的鞋,我不能因为奔跑毁了我的布鞋,我的脚就是我的鞋。我在奔跑时,想到拉着驴车运送砖头的孙少安,想到在荒原扛石头肩头渗血的孙少平,所有的苦难最终会成为最宝贵的财富,那么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尽管不管不顾地跑,有时候还是不能完整收听广播。为了能完整收听,我加大了跑步的速度。每天中午跑着回家,跑着上学,越来越快。到最后,大约20分钟就能跑回家。这一跑就是126天。
在奔跑中,我发现了跑步的乐趣,耳边呼呼而过的风让我有了飘飘然感。那一刻,我是我自己的将军,百万雄师在我的奔跑中缓缓向后……跑步还让我节省了许多时间,我再也不在晚上写作业了。下午回家后的时间全部用来喂猪、喂鸡、洗衣做饭、背奶奶在村里遛一圈。早晨早起一会,利用早起的时间准备午饭和写作业,强迫自己在剩余20分钟的时间内跑去学校。更让人激动的是,我在听广播和奔跑中迅速成长了起来,我的思想飞快地成熟,我的意志悄无声息地坚硬,我再也不用顾忌别人的议论,只要我做的是对的事情,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侧目?
那年冬天,学校举行马拉松,我轻轻松松地跑了第一名,拥有了我人生中第一块奖牌和第一套运动服。体育老师发现了我的奔跑能力,开始全方位训练我,并为我报考了体校。体校毕业,我做了两年小学体育老师,又考入体院。体院毕业,我又考上研究生。
如今,当我在操场上吹着哨子带领学生跑步时,当我辅导学生跳马跳高时,当我背着背包一次次翻越秦岭时,当我看着儿子奔跑在足球场上时,我的眼前总会有一个人,他戴着黑边方框的眼镜,披着一件夹克,缓缓吸着烟看着我,徐徐吐出一口烟,为我做了个加油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