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欢 李欢
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后,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每一位市民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防控工作,互相监督、群防群控,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在疫情防控中,个人或单位未按要求执行相关规定,不积极配合相关政策,会造成哪些后果呢?记者对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旭东进行了采访。
记者:二十条优化措施实施以来,在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应该如何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李旭东:二十条优化措施不仅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公民个人提高防疫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对于每一位市民来说,都要落实个人责任,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每一位公民都应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如果发现自己的行程与官方公布的阳性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应主动报告社区(村)或单位,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记者:如果不参加核酸检测或不遵守公共场所和封控区有关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李旭东: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者;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开展体温检测、不按规定“扫码亮码”者,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记者:如果不服从或阻碍疫情防控人员采取防控措施的,会有哪些处罚措施?
李旭东:拒不服从人民警察、疫情防控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强行冲入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检查站(点);不按规定报告,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根据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医疗救护人员、防疫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今年10月2日,接宝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管控中心街某酒店区域内所有人员,要求所有旅客在自己房间内隔离,不得擅自离开,等待进一步通知。在工作人员告知酒店内所有旅客相关情况后,张某磊、芦某婷、拓某强3名旅客仍擅自离开酒店。后经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联系,3人才返回酒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依法对3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记者:不服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这些人员会承担什么后果?
李旭东: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冠病毒传播;在各类场所中发现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在原地等候处置,遵守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根据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违规接触其他人员,或者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严格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进行外出活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规定组织、参加打麻将、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今年10月2日,刘某从外省返陕途中接到榆林市定边县、延安市宝塔区疾控中心告知,其核酸“落地检”结果异常,其仍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向疫情防控流调工作人员告知真实活动轨迹,故意隐瞒个人行程,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有导致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传播的严重危险,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决定对刘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记者:泄露疫情信息的人员,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李旭东:故意编造、传播疫情有关的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故意泄露、传播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个人隐私,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今年8月22日,网传“23日零时起,西安全市小区(村)、单位采取封闭式管理”短视频,该视频系2021年12月外地某媒体发布的新闻,王某未经核实即将该视频在微信群转发,混淆视听,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王某处以五日行政拘留。
记者:相关经营单位如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会有哪些处罚?
李旭东: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药店或者个人等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进口、销售、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在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用品、药品或涉及民生的物品的价格,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