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延川县城东南的一座山背后,离县城很近,翻山十华里,转沟道不到二十华里。由于近,赶集的机会就多,见到的赶集人就多,对集市上的人和事印象就深,现在就说说这些。
先说赶集时给人捎着买东西或卖东西的人们。
能给人捎着买卖东西的人,都是村里有威信、有办事能力且脾气好的人。这几方面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光有威信没办事能力的人,没人愿意托,怕他被别人哄了;光有办事能力没威信的人,没人敢托,怕被他哄了。至于脾气不好和没耐心的人,一般人不开口,怕不仅事情办不成,还看一场黑脸,听一些冷话,着一肚子闲气。
捎着买卖东西分为两种,一种是捎着往回买,另一种是捎着往出卖,当然还有综合这两种的——既捎着往出卖,又捎着往回买的。
捎着往回买的最多,张家买个食盐,李家灌个煤油;给这家打个散醋,替那家买个胃药。给姑娘和小媳妇们买个扣线、顶针、鞋面、颜料,给后生们买个镢头、背绳、镰刀、旱烟。开口就委托,伸手就给钱,小到三分五分,多到一元二元——那时的东西都是统一定价、明码标出,什么东西多少钱,大家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捎着往出卖东西就复杂了,不是特殊情况,没有特殊关系,不加特殊前提,很少有人这样做。一般而言,捎卖东西的双方都有亲缘关系,至少是朋友关系。就这,卖主还得跟一个人去专门负责搬运和收钱,受托人只帮他(她)讲价、过秤和计算就行了。就这样也出问题,我见过一对本来关系很好的堂兄弟,就是因为捎卖东西产生误会,最后话也不说了,像“另世旁人”一般。
事情是这样的——
堂弟进城卖菜,堂哥要他把自己十岁的儿子领上,帮助把菜豇豆卖了。菜豇豆卖了个利索,但事情也出了个古怪——当叔的和小侄儿记的斤秤不一样了!当叔的说:“一共11斤,每斤一毛二,总共一块三毛二,饶了买主二分洋,其余都给孩子了。”小侄儿却说:“人家给了两块钱,叔叔只给了我一块三!”当叔的解释说:“人家给了两块钱,我给人家‘找’了七毛钱。你没看见,不敢瞎说!”侄儿说:“就没‘找’,就没‘找’!谁说谎谁是孙子!”
孩子的父亲一听这话,连忙制止儿子,道:“瞎东西,怎么和你叔说话哩?”说着就是一巴掌,孩子哭开了。孩子他妈一看生了气,指了男人骂:“你别处不中用,就在我娘俩面前是个好汉。人常说,谁丢钱儿谁心疼,谁生娃娃谁腰疼。要说我这娃娃身懒了、嘴馋了、不会说话、口秃了,是有的,可说虚盗实的毛病肯定是没有的。他在这点上像我,最见不得说谎!”
堂弟一听大惊,忙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按你这么说,是我说谎了?”
嫂子不作回答,仍然骂男人。男人越发生气,又要打孩子。孩子受了疼痛,可着嗓子扬声哭。哭声惊动邻居,邻居叫来了村里的说事人。
说事人没有能耐辨是非,只能“胡长八九”瞎乖哄,“手抓两把泥,脚踩西瓜皮”,一边滑一边抹;“弯弯棍儿打平地,有理无理各三分”。直弄得那堂弟冤枉得不行了,和堂哥争起来了。先是争,后是吵,最后竟跳着脚儿骂开了。两个人先骂老子,后骂娘,最后竟联合起来把共同的祖宗一辈一辈地骂了个遍,从此再就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