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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1日
陕西“全民健康保”上线
投保人每人每年100元,最高可享450万元保障
  本报讯(记者 叶四青)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了缓解群众就医压力,近日,由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银保监局指导,我省首款政府引导开展的全民补充商业医疗保险项目——陕西“全民健康保”正式上线。投保人每人每年100元,不仅能报销医保外的自费费用,而且重大既往症可买可赔,最高可享450万元健康保障。
  陕西“全民健康保”对我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和新市民实行全民准入,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和职业类型等限制条件,只要有医保就能买。2023年1月3日至2月28日期间,广大市民关注“陕西全民健康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投保”,填写信息并支付后即可投保。陕西省城镇职工参保对象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自己、配偶、子女和父母购买,保障责任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保障生效后,陕西“全民健康保”支持“一站式”结算,在陕西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进行医保结算的,出院即可报销,无需再申请理赔。
  记者了解到,主要保障责任包含三方面,其中,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含门诊特殊治疗)医疗费用保险,即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符合基本医保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目录内医疗费用及门诊特殊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起付线1.2万元,报销比例80%,年度支付限额150万元。基本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即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基本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起付线1.8万元,报销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150万元。参保人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指定的19种重大疾病、36种国内特定药品清单对应疾病及适应症,对于治疗发生的必需合理且符合约定的特定药品费用,享起付线1.8万元,报销比例80%,支付限额150万元。同时对既往症患者,起付线提高到2万元、报销比例降为30%。
  据了解,为了助力陕西省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陕西“全民健康保”还向参保人赠送“新冠病毒保障责任”,无需参保人再额外支付保费,对2023年上半年确诊新冠病毒重型或危重型的参保人,一次性给付保险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