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小艳 通讯员 曹化玲)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努力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宝塔区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连续第三次精简压缩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程序。
通知要求,宝塔区将取消年龄更正程序。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对象户籍年龄同档案年龄不一致的,不再更正户口出生日期,以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为准,从2023年5月起施行。调整资格确认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领取资格确认单位调整为中省驻区国有企业市级公司、市属国有企业一级集团公司和区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领取资格确认单位调整为主管部门。下放发放备案权限。国有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备案由中省驻区国有企业市级公司、市属国有企业一级集团公司和区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直接汇总提交区计生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备案权限下放给主管部门,花名册直接汇总提交养老保险经办等代发机构。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各代发机构向区计生协按月反馈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实际发放名单及金额,按年反馈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实际发放人数及金额,建议各级财政按区计生协审核确认的金额给代发机构下达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启动资格复核程序。区计生协应用各代发机构反馈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实际发放名单,采取调阅资料、查询信息、个别谈话等方式,会同驻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选取个别单位或社区复核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领取资格,盯住交回冒领、多领的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