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是抗日民主的模范区,也是中国共产党推动妇女解放的模范根据地。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动员农村妇女走进工厂参加劳动,实现经济独立。截至1945年,边区工人总数发展至1万余人,其中女工人数占比50%。党和边区政府十分重视保障女工权益,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有效举措,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第一,党和边区政府健全法规制度保障女工权益。1939年4月颁行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和1941年5月颁行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都明确规定,依据男女平等原则,从政治经济文化上提高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1940年11月,边区总工会印发的《陕甘宁边区战时工厂集体合同暂行准则》规定,未满十六岁之童工及孕妇、哺乳妇禁止夜工;女工分娩前后给假一个半月,工资照发……工资报酬方面,边区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工资高低根据工人技术的高低和熟练程度而定;劳动时间方面,边区各工厂实行8小时工作制,加班需经工会同意。
第二,工会积极作为,监督检查法规政策的落实。边区各个工厂都成立工会,工人自愿加入。工会负责管理劳动合同,维持劳动纪律,主办工人福利和监督检查法规政策的落实,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在边区,工厂中任何营私舞弊和违反女工权益的行为都很难逃避工会的监督和检查。女工们以加入工会为荣,她们积极响应工会号召,努力完成生产任务。
第三,边区建立育儿机制解除女工劳动学习的后顾之忧。一是教育女工团结友爱,对于生活困难的女工,给予一定帮助。二是工厂支持和鼓励女工调剂工作时间照顾孩子,既不耽误生产,又可以兼顾生活。三是边区尽力举办托儿所来帮助女工家庭抚养孩子,保证女工有相对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劳动和学习。
第四,工厂为女工提供学习进步的文化通道。在边区,女工的来源主要是农村妇女,工厂组织各种文化教育活动,丰富女工文化生活,提高其思想觉悟。女工在工厂每天都会参加学习,包括技术课、政治课、新文字、工厂管理等。
回顾历史,党和边区政府不仅注重保障女工的生存权,还注重保障她们的发展权,这对新时代我国女工权益保障工作具有重要启示。
一是要完善和细化落实民法典和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配套规范。例如,明确职场性骚扰的预防与惩治、女职工身心健康特殊保护等方面的具体举措,为保障女职工权益构建全面系统的制度体系。以此为基础,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女职工权益。
二是要提高工会工作的广度和效度。新时代,工会要弘扬革命传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女职工工作和生活体察安危冷暖,创新保障女职工权益的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要健全和落实鼓励生育政策的保障性配套机制。在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的背景下,女职工更多承担起生育的社会责任。社会各方不能忽视职业女性兼顾家庭和职场的双重负担,要协同构建起政府主导、企业推动、家庭配合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减轻女职工生育负担保障机制。
四是要拓展女职工参与学习培训的渠道,提高培训质量。新时代,科学技术更新换代日新月异,女职工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与时俱进。一方面,家庭、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方均应给女工提供学习培训的便利;另一方面,女职工自身坚持学习和追求进步的习惯养成也至关重要。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