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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6日
签发律师调查令 让纠纷尽快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 刘延宏 闫新艳曹雨花)近日,志丹县法院主审法官李晓娟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时,依法签发了一份律师调查令,既保障了诉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也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更有助于尽快查明事情真相,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据悉,律师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经其代理律师书面申请,受案法院批准签发后,代理律师据此向协助调查人调查收集指定证据的法律文书。律师调查令有利于发挥律师权益、提升当事人维权意识,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志丹法院签发的2023年第6份律师调查令中,承办法官在审理一起原告刘某某诉张某某、第三人王某某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担心夫妻共同财产可能被第三人和被告挥霍,向志丹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调查线索涉及4家银行。案件承办法官接到当事人申请后认真进行审查并及时依照《律师调查令办法》规定,认定申请符合出具律师调查令的法定条件,依法签发4份律师调查令,并明确告知调查令的使用期限和指定取证证据,且依法载明拒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承担法律后果。由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前往4家银行进行调查取证。
  据统计,该案已是志丹法院今年签发的第6份律师调查令,旨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案件审理、执行速度。志丹法院坚持从影响案件的细微处入手,推广适用调查令,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及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身份信息等,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保障律师调查令的有效实施,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