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 ●根据地农民在欢庆减租减息 减租减息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处理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实行这一政策,在政治上可以动摇封建统治,在经济上可以削弱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生活状况。这是党在抗日民族战争条件下处理土地问题、发动农民抗日的重要政策。它兼顾农民和地主两方面的利益,有利于团结大多数地主抗日,把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解决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1941年11月,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为了巩固与扩大抗日团结,为了提高我们的民主政治,不但要保障人民的民权,保障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居住、迁徙与信仰的自由,而且更要完备地保障人民的财权……我们要实行减租减息,缴租缴息,保障一切人民现有之土地私有权;要改善工人的生活,也要提高劳动纪律与劳动积极性;要照顾到雇主与地主的利益,也要照顾到工人与农民的利益,以调节各阶层抗日人民的利害关系。这是坚固扩大抗战团结之前提,也是“三三制”政权巩固的物质基础与总的施政原则。
减租减息政策获得各阶层群众的拥护,团结了人民,支持了敌后抗战。1942年中共中央在总结减租减息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于1月28日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重申了减租减息政策。决定指出:“抗战以来,我党在各抗日民主根据地实行的土地政策,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也就是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由于各根据地情况不同及在同一根据地内情况也有差别,关于解决土地问题的具体办法,不能统一施行整齐划一的政策。因此,中共中央在发布关于土地政策决定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地租和佃权问题》《关于债务问题》《关于若干特殊土地的处理问题》等3个附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施行办法,以供各地采用。
抗日民主根据地减租减息政策的执行,使农村的阶级关系逐渐发生了变化,封建经济日益削弱,地主富农的土地减少,农民经济的负担大大减轻。在陕甘宁边区,由于绝大部分地区普遍实行了减租减息,并以年利一分为标准去清算过去的债务,取消了正租以外的额外剥削,农民所受的封建剥削减轻了。这样一来,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激发了他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选自石和平主编的《图说延安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