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秋平)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2023年10月至11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发放第三期汽车电子消费券,共安排2000万元用于燃油汽车电子消费券发放。根据购车价格不同,消费者可获得1200元至11000元不等的电子消费券。
此次发放活动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申领消费券需居民个人在延安市注册登记并参与此次汽车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和汽车销售企业购置燃油汽车,且购车时间需在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购车人可通过小程序登录“延安市第三期汽车电子消费券”查看符合购车补助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在符合要求的汽车销售企业完成全部购车流程,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及机动车辆合格证等材料,并在小程序专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所需资料,补贴将按照“居民自助申请—系统受理初审—第三方复审—消费券发放”的流程进行。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补贴不包括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和公牌车辆。
通过申请汽车电子消费补贴获得的消费券,每张面值100元,即2000元补贴对应获得20张100元消费券。消费高于票面金额即可使用,且可叠加使用,即满100元即可抵扣100元。申请获得的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申领者可于有效期内在延安市指定的商超、加油站、家居店、餐饮等行业使用,逾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