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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执行+普法”双管齐下促执行
  本报讯(通讯员 师兆 张亚茹)近日,延川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通过“执行+普法”的方式,使得该案得以圆满执结,做到了听民声、懂民意、暖民心。
  永坪镇某村民小组与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由李某限期给付村民小组70744元购房款,李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村民小组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为躲避法院执行,拒不接听电话,后来更换了手机号码。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前往李某所在村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在山地劳作,随即走入深山土路,但未见到李某。面对执行“困境”,法官将《预拘留通知书》和查封房产裁定书张贴在所在村委会、交通路口处,在当地扩大知晓范围,对被执行人进行惩罚预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彰显了司法权威和执行力度。
  被执行人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法官协商解决。由于该案涉及房屋买卖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法官又考虑到永坪镇是全县经济发展的重镇,商业活动较多,涉及合同事项广泛,利用该案的执行及时来到村委会向全体委员进行了普法教育。最终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和法官耐心普法说服教育下,主动承认错误,表达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愿,当即履行案款2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近年来,延川县法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行“菜单式”普法,在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